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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安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

来源:延安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:2025-05-07 15:00

为科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,优化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布局,推动行业健康发展,现发布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。 

一、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

2024年全市共申报产生19类危险废物36.27万吨,产生量居前五的分别是: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32.72万吨、HW49其他废物0.89万吨、HW18焚烧处置残渣0.83万吨、HW11精(蒸)馏残渣0.79万吨、HW50废催化剂0.73万吨,占总产生量的99.18%。2024年,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35.98万吨(含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),年末危险废物储存量0.86万吨。2024年,安全处置医疗废物1354吨。

二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情况

目前,全市建成危险废物持证经营企业29家,危险废物年经营能力166万吨。其中: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利用处置能力119.00万吨/年;HW49其他废物利用处置能力13.60万吨/年;HW50废催化剂处置能力0.72万吨/年;医疗废物处置能力1.94万吨/年。

三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议 

建议社会资本投资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时,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,理性判断我市危险废物市场现状,审慎投资,防范投资风险。

延安市生态环境局

2025年5月7日